被冤枉强奸学生,男子自杀自证清白
2003年4月1日深夜,沉沉夜色中的湖南省溆浦县洑水湾乡中心小学一片寂静,一间女生宿舍里沉睡着3名十二三岁的女孩,她们都是学校五、六年级的学生,因家里离学校较远,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到学校寄宿。 其中一位叫小美的女生迷迷糊糊中觉得有人向她压来,一双手也被牢牢抓住,便开始挣扎起来,“别动,不准讲话,否则我一刀砍死你。”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灌入耳内,小美一听异常害怕,急忙把睡在旁边的小燕踹醒,说有陌生人,要小燕赶快喊老师,那人见状又厉声威胁道:“你们都不准说话,再说话我就不客气。”小燕吓得把脸转了过去。那人将小美拉出来欲非礼,见小美仍不肯就范,扬手就掴了几巴掌,并用手掐住她的脖子。小美并没有被“色狼”吓住,情急之下往那人下身猛踢几脚摆脱了控制,立即大声呼救:“谌老师,快来呀!”惊恐的呼救声打破了夜的寂静,“你们不要怕,我来了”住在楼下,看完电视刚刚睡下的谌老师听到呼救声后立即回应。那人见势不妙,丢下小美仓皇逃窜。 很快,谌老师与妻子拿着手电筒跑到了现场,他简略地问了一下情况,便将惊魂未定的3名同学另行安排到宿舍住下。随后,谌老师与妻子拿着手电筒将整个宿舍楼仔细搜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可疑迹象,谌老师不禁十分纳闷:“自己的房间和床位紧挨着上下楼梯的墙,没有听到下楼的脚步声,整幢楼内也没发现可疑的人,‘色狼’是怎样逃脱的呢?” 4月2日一上班,谌老师就将情况向学校领导做了详细汇报,学校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对此事件展开了全面调查。 学校的调查结果很快便“明朗”了,因为所有的证据似乎都毫无例外地将“强奸犯”指向了一个人:杨孝斌。 杨孝斌是洑水湾乡小学退休教师刘迎梅的儿子,原来负责管理女生宿舍的刘迎梅2002年初退休后未搬出学校,其住房与女生宿舍在同一楼层,从其住房到女生宿舍十分方便。2002年3月下旬,经刘迎梅同意,21岁的杨孝斌独自一人住进了母亲在学校的房间。入住一周即发生强奸事件,案发时又没有人发现“色狼”逃下宿舍楼,杨孝斌自然就成为最大的怀疑对象。在校方“调查”人员的问话中,3名女生也“觉得”强奸犯像是“原来宿舍的老师的儿子”据此,校方将杨孝斌圈定为强奸案的“疑凶”。 4月2日上午,洑水湾乡小学的领导作出“判决”:鉴于强奸系未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为维护学校的声誉,决定不向公安机关报案,对该事件不得声张、宣扬。随后,洑水湾乡小学的领导通知刘迎梅来到学校办公室,告知4月1日晚发生的强奸未遂事件与其子杨孝斌“有关”,出于对其子的爱护,学校决定不报案,并限令其于下午4时前搬出学校,同时对杨孝斌加强教育,女生宿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不了解情况的刘迎梅没有辩解什么,当天即喊来一辆农用车,在规定的时间内搬了家。 4月2日下午,杨孝斌回来后见母亲突然搬家,甚是奇怪,忙询问。刘迎梅将儿子拉到一旁,以责备的口气,心情沉重地诉说了搬家的原因,“妈,我没有做那事......”母亲的话语犹如晴天霹雳,杨孝斌辩解的声音因为愤懑都变了腔调。刘迎梅听了儿子的辩解,也觉得儿子是被冤枉的,当即与儿子一起来到学校找校领导解释,在校长和校工会主席面前,杨孝斌表明了自己的态度:“4・1”事件非他所为,校方不得胡乱猜疑。然而,学校根本听不进杨孝斌的辩解,他们认定强奸未遂事件与杨孝斌有关,校长还对杨孝斌母子说道:“这件事已经处理好了,不要再说了,否则只有你们吃亏的”辩解被生硬地挡回来,满腹委屈的杨孝斌顿觉天旋地转,他哭泣着将目光投向了母亲:”妈,我真没有做那事,难道你也不相信我吗?”但是,仅有母亲的相信又有什么用?一顶“强奸”犯的帽子已通过人们的口传舌播一夜之间牢牢地扣在了杨孝斌的头上。 在学校讨不回说法的杨孝斌神情恍惚地跟在母亲身后往其兄杨孝国家中走。杨孝斌觉得路边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他,令他羞愧难当。他真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永远不再出来...... 终于来到了哥哥家,尽管他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还是被不知内情的哥哥训斥了一番。当晚,精神极度委靡的杨孝斌对妈妈说想自己一个人住,清静一下,刘迎梅只得拿出60元钱叫儿子先去多年未住人的老屋过夜,然后去亲戚家休息一段时间,刘迎梅想不到的是,儿子这一走,竟然踏上了不归路。 半个月过去了,4月18日下午4时许,当刘迎梅再次见到儿子时,杨孝斌已经变成了一具悬挂于老屋梁上的面目全非的腐尸。原来,4月2日晚,杨孝斌用母亲给的钱买了点好吃的,吃完后留下33页遗书,悬梁自尽。 刘迎梅发现儿子的尸体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公安部门提取现场遗物验证,确认死者正是杨孝斌,系自杀。 杨孝斌死了,而那33页血泪遗书则成为了这位蒙冤者最后时刻心路历程的惟一见证。在遗书中,杨孝斌分别给母亲、哥哥、姐姐、爷爷、奶奶、外公留下了自己的心声。在给母亲的信中,他写道:“妈,当你见到这封信时,请你不要伤心难过,一定要保重身体。儿不能在你身前尽孝了,儿不得不接受